法律监督足音铿锵:公平正义看得见
“检察机关认真倾听了我的辩护意见,认为该盗窃嫌犯具有认罪悔罪态度,且积极退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予以减轻刑罚。我当时听到这个结果感到非常欣慰。”2016年12月23日,北京冠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及当年8月他代理的一起案件,对检察机关近年来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作努力表示赞赏。
2016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其中特别提到,高度重视律师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专门发布规定,对辩护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等意见的,要求必须严格认真审查。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这公平正义,体现在检察机关监督纠正的每一起冤假错案中。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2月4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开庭再审了22年前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案,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宣告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无罪。
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案再审公开宣判,认为原判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聂树斌无罪。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陈满案、许玉森等4人案,还是聂树斌案,检察机关都做到同步对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及时提出了依法改判无罪的检察意见,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
近年来,检察机关注重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
侦查监督是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关口。广东省检察机关创建全国首个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对于防范冤假错案起到明显成效。目前,最高检向全国推广“广东经验”,在四川等9个省份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试点工作。
健全和落实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对近年来纠正的110起冤假错案进行深入分析,一年来,检察机关在探索完善纠防冤错案件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为维护社会安全,检察机关也在持续发力。
人命关天。2016年7月15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检察机关在介入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中,依法对25名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和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相关强制措施。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银川“1·05”公交放火案、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在面对各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面前,检察机关及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坚决查处不手软。
媒体曝光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后,最高检立即挂牌督办,山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324人,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100人。依法办理“e租宝”“泛亚”等案件,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徐翔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系列案件……一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障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刚刚过去的一年,公益诉讼试点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6年1月13日,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截至2016年12月底,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3883件,提起诉讼案件495件。在提起诉讼的495件案件中,有民事公益诉讼57件,行政公益诉讼437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稳步开展,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筑起了坚实屏障。
转自:检察日报